内容更新:2026年10月14日
保健品企业支付真实推广服务费,应核对活动、服务人员、成果、佣金计算和凭证,不用固定税率承诺替代审核。
推广服务与商品交易分开
外部人员实际完成的活动执行、内容制作或推广服务,应说明交付与计费依据;商品采购、经销差价、员工工资等另按实际性质处理,不能全部归入个人佣金。
留存能够说明成果的材料
建议关联活动编号、人员任务、交付或验收记录、费用审批与付款批次。按有效成果计佣的,应约定退单或不达标如何调整,避免报酬金额无法追溯到业务。
核对票据,不购买无关成本
发票或其他凭证须对应真实支出。资料不齐时,应向实际交易方核实并按规则补充,而非用别的业务配票。涉及保健品宣传、销售规则等事项,仍应由企业负责审核;能否采用平台结算也需先核实具体业务。
政策参考: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热点问答。以适用条件和实际业务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