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做平面设计的人,白天在一家公司上班领工资,晚上在两个平台接单,年底汇算时发现要补一笔税。他把三份收入加起来一算,适用的税率比想象的高不少。
他以为自己每个渠道都已经被扣过税,不该再补。问题在于,扣是分渠道扣的,算却是合起来算的。
预扣是分渠道的,汇算是合并的
工资薪金由任职单位按月预扣预缴,劳务报酬由支付方按次或按月预扣,两边各扣各的,谁也不看谁。年终把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并成综合所得,统一适用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。
分渠道预扣时,每一笔都单独做了一次费用减除;合并计算时只减一次。差额就出在这里,补税也多半出在这里。
劳务报酬的预扣率起点是百分之二十,看着比工资高。但预扣按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计算,年度合并后整体税负低于预扣的,可以退。补和退都正常,不是哪里出了错。
| 收入类型 | 预扣方式 | 是否并入综合所得 |
|---|---|---|
| 工资薪金 | 任职单位按月预扣 | 并入 |
| 劳务报酬 | 支付方按次或按月预扣 | 并入 |
| 稿酬 | 支付方按次预扣 | 并入,按减除后计入 |
| 经营所得 | 按年计算,分期预缴 | 不并入,单独计算 |
两处以上工资薪金要特别处理
同时在两家单位任职受雇的,基本减除费用每月五千元只能在一处扣除,另一处不得再扣。这一点很多人在预扣阶段没注意,汇算时就被要求补。
专项附加扣除同样只能扣一次。子女教育、住房贷款利息、赡养老人这些项目,夫妻之间、两处任职之间怎么分,要在年初定好,别到汇算才发现重复填报。
还有一类容易被漏掉的:平台按经营所得申报的收入。经营所得不并入综合所得,单独按年计算,两套口径混在一起看,很容易误判自己该补还是该退。
核对收入明细的具体做法
个人所得税 APP 里的收入纳税明细,按所得项目分类列出每一笔申报记录,扣缴单位、金额、已缴税额都在。汇算前逐条对一遍,比自己拿流水加总可靠。
- 先看有没有不属于自己的记录,被冒用身份申报的要申诉
- 再看同一笔收入有没有被两个渠道重复申报
- 然后核对专项附加扣除是否重复享受
- 还要看劳务报酬的预扣税额与平台实际扣款是否一致
申诉要有依据。点了申诉撤不回,处理周期也不短,先和扣缴单位确认,确实不知情的再提交。
判断:多渠道收入不存在”分开报”这回事。预扣阶段各扣各的,年度合并是法定的,能做的是把每一笔记录核清楚,别让错报漏报替你多交钱。
一个可执行的动作:每年十二月把各平台的收入账单导出,和 APP 里的申报记录对一次,差额记下来,汇算时直接按这个差额看是补还是退。
汇算办理的时间是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。逾期不办,该补的税会有滞纳金,该退的钱也拿不回来。税务政策解读里有综合所得各项目的归集口径,可以对一遍自己的收入落在哪一类。
企业这边同样有账要核。给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时,申报的人员信息、金额、项目要和结算单一致,不一致的那一笔,汇算时就是争议点。常见问题里有申报信息与结算单对不上的处理说明。
收入渠道多的,建议建一张年度台账,按平台、按月份记录税前金额和已扣税额。这张表在汇算时值钱,被核查时更值钱。
还有一处细节:换过工作的人,原单位和新单位各扣了一次基本减除费用的,汇算时会合并计算,补税金额往往比预想大。换工作的当年,最好提前算一遍。